在建造成都木結構房屋時,桁架和木梁有一些規定我們需要來掌握一下:
1、木材宜用作受壓或受彎構件,在作為屋架時,受拉桿件宜采用鋼材(如:屋架下弦及受拉豎桿),當采用木下弦時,對于圓木,其跨度不宜大于15m;對于方木不應大于12m。采用鋼下弦,其跨度可適當加大,但一般不宜大于18m。
2、受彎構件采用木梁時,其跨度一般不大于6.0m,超過6.0m時,宜采用桁架(尾架)。
3、衍架或木梁的間距:當采用木檁時,其間距不宜大于4.Om;當采用鋼檁條時,其間距不宜大于6.0m。
4、桁架的形狀:一般為三角形,也可采用梯形、弧形和多邊形屋架。屋架中央高度與跨度之比,不應小于下表規定的數值。桁架應有約為跨度1/200的起拱。
5、當屋頂需設天窗時,天窗架的跨度,不宜大于屋架跨度的1/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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